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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2O服务过程“全程留痕”不是噱头

发布时间: 2015-05-26 14:29   浏览: 733


    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,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销售前台和售后端的趋势愈发明显,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O2O创业企业不断涌现。不过,虽然同 样处于O2O领域,但如果把这些企业在销售类别上进行划分的话,可以区分为提供商品和提供服务两个大类。前者例如优衣库、歌莉娅,拥有线下门店,采用 O2O模式只是为了增加商品销售渠道和销量;后者例如提供送餐、洗车、洗衣、保洁等服务,但自身无实体运营店面的生活服务类O2O企业,完全依托互联网获 取用户和明确用户需求。因为服务本身性质的缘故,后者完成交易可以不依托店面,节省了高额的店面成本,因此后者在创业门槛上通常要低于前者。但也正是因为 服务性质,此类创业企业在法律风险控制上,也有着独特的需要关注的细节。

    与提供商品有所不同,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,服务完毕后,这个过程就已经终结,客观性质决定了出现侵权与否的争议时,无法还原服务过程本 身。举例来说,律师注意到某省卫视举办的一个创业筹资节目中,假扮老人的演员在给提供上门保洁服务的某知名O2O项目下单后,趁上门服务的保姆不备,故意 碰碎了一个瓷质花瓶,然后由在另一个房间假扮老人女儿的演员来与保姆理论,老人则坚决不承认是自己碰的。虽然该环节的设置另有目的,是为了考察该企业员工 如何应对此类紧急事件,但完全可以想象,提供服务的过程中,如果面临此种真伪不明的侵权指控时,员工实际上没有太多办法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——当然,严格 依据侵权责任法,是指控他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证明他人存在过错,但实际司法实务中更为常见的情况,其实是大量各打五十大板的司法判决或者企业为了商誉考虑 不愿意缠身诉讼而宁可赔钱了事等。

    更为严重的是,如果说涉嫌财产侵权的事件还有赔偿和挽救声誉余地的话,万一服务提供者卷入涉嫌侵害人身权益的事件,如涉嫌人身伤害或者是侵 犯妇女、儿童特殊权益等,就要求企业能够迅速查明真相并做好相应处置,否则,将会对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。当然,在前述节目中,真相通过摄制组安排的摄像 头得以还原,而在真实的服务过程中,对于在生活服务类O2O领域创业的小伙伴们来说,第一个需要考虑、也是最重要的法律风险,其实就是“如何自证清白”。

    正是基于上述风险,O2O服务过程的“全程留痕”就不仅仅是商业噱头了。例如从公开报道可以获知,某些提供在线下单、上门保养汽车的O2O 企业,就已经有意识地在提供车辆保养服务时,在车辆旁边架设好拍摄设备进行全程录像。一方面,让目睹的用户能够放心地将车辆交由服务人员处理,提升了用户 体验;另一方面,一旦就服务质量或者其他物品遗失的问题发生争议时,这个录像视频又成了最为客观公允的证据。在户外进行的车辆保养工作尚可做到这种程度, 进入更加隐私而无其他旁人的用户家中的一些服务项目,完全也可以考虑此种手段,以防范虽不经常但一旦发生就可能是大事的恶性法律风险。

    (熊定中: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)本文由办事网转载编辑,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。